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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体检功能室医疗设备采购及DR机房防护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河南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河南
源发布时间:2024-11-15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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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管理中心体检功能室医疗设备采购及DR机房防护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淮财磋商采购-2024-75 ******管理中心体检功能室医疗设备采购及DR机房防护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89,720.50元 最高限价:789720.5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淮财磋商采购-2024-75-1 ******管理中心体检功能室医疗设备采购及DR机房防护工程 789720.5 789720.5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管理中心体检功能室医疗设备采购及DR机房防护工程。主要包含功能室医疗设备和DR机房防护工程。功能室医疗设备包含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1台、数字式多道心电图机1台、全自动血液分析仪1台、医用全自动血压计1台;DR机房防护工程包含电动防护门、平移防护门、铅玻璃、包门窗套、硫酸钡墙面防护、钡板顶部防护等。(详细内容及参数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内容。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5.4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6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至质保期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单位若为设备生产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其生产范围应满足本次项目需求);投标单位若为设备经销商,则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应满足本次项目需求);
4、其他说明: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法人,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3 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还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为准。);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承诺函(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4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信用承诺书中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6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YTF格式)。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淮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开标厅(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淮滨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BidOpening,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5、监督部门信息
******办公室
联系电话:******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 地址:淮滨县乌龙大道北段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3号楼6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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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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